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于開展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2022年
第一批電商征集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平臺(以下簡稱“網上商城”)采購競爭性和效率性,降低采購成本,擴大入駐電商參與度, 依據《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冀財采〔2021〕32號)規定,現公開征集網上商城入駐電商,具體事項如下:
一、征集范圍
全國范圍的電子商務供應商,以下簡稱“電商”(包含前期考核已淘汰的電商)。
二、征集時間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9日。
三、準入條件
1.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冀財采〔2021〕32號)“第六章 供應商征集”所規定的條件;
2.應具有自主電商平臺(須為面向社會消費的專業銷售平臺,非公司門戶網站);
3.應明確在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入駐有效期內,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具體業務聯系人、電話等信息,全權代表供應商辦理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電商入駐申請文件提交、電商平臺對接、網上交易及服務等。若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向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饋;
4.供應商須承諾嚴格遵守《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冀財采〔2021〕32號)的規定。
四、所需提交資料
1.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入駐申請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提供與實際自主電商平臺一致的網址及網頁截圖;且自主電商平臺為可面向社會消費的專業銷售平臺,上架商品信息真實有效;
4.提供河北省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等13個地區售后服務網點信息,包括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等;
5.《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承諾書》(附件2);
6.《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件3)。
五、審核及對接方式
1.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對供應商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
2.為了體現公平原則,評審通過的電商將按照給我中心報送紙質資料順序進行對接調試,統一時間上線運行,具體時間以網上商城公告為準;
3.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平臺與供應商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平臺對接,不向電商收取任何費用;
4.遞交資料后,供應商請保持負責人電話暢通。
六、相關要求
1.申請入駐網上商城平臺電商在征集期間將采用“郵寄或線下遞交”的方式。
郵寄及遞交地址: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技術信息處507辦公室(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石清路9號),馬女士,0311-66635069;
2.請各位電商按照對接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其網站接口進行開發調試,因技術接口不規范造成無法對接完成的,電商自行承擔責任;
3.對資質造假的,一經發現永久取消入駐資格;
4.所有資料需逐頁加蓋公章并膠裝成冊后提交;
5.供應商所提交的資料應以公告內容為準;
6.供應商須按要求向省交易中心遞交相關文件資料及后期對接文檔;
7.如因供應商提交信息不準確、變更后未及時告知省交易中心或未按時間要求遞交所需資料的,致使在入駐征集期無法與供應商取得正常聯系或延誤相關工作的,由供應商承擔相關責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保障網上商城的工作安全有序開展。防止疫情傳播、擴散,進入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所有人員,要積極配合南門口值班人員工作,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查驗無誤后方可進入,未出示的不可進入。14天內去過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不可進入。
2、進入人員,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要求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及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盡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即辦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較多時,服從分流安排,自覺維護良好秩序。
3、采用郵寄方式提交資料的供應商,郵件如因疫情管控未在征集期內送達的,郵件將自動退回。
4、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變動,以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平臺首頁“通知公告”欄目最新公告要求為準。